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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6月,母親需要動一個小手術。
由診斷到安排入院到手術,以及之後的照顧,都是我一個人負責,當然費用也是。作為女兒的,母親有病當然是要照顧,而且負責醫療開支,也很合情合理。而父親因為要上班,所以沒有太多照顧。
整個過程用了約兩萬圓左右。母親要求父親將金額還給我。兩老吵鬧了整個星期。我由始至終都沒有要求過或討論過要取回所用的錢。母親與父親吵得最烈的時候,就是以「為我」取回金錢作理據。由吵架到打架,母親似乎誓要替我取回金錢。
最後母親從父親處取了回二萬圓,但她卻告訴我:「若爸爸問起你,你就說我已給你錢了。」結果當然是沒有。我的工作十分忙,很少和家人相處。直到母親要做手術,我真的放下一切來陪她。結果卻是給她利用。
我覺得這件事像「潘朵拉盒子」一樣,使我和母親、父親的關係跌到冰點。我的情緒也很受影響。
Shirley, 您好! 我相信這一年對妳來說是充滿「兩難」的一年!母親有病,妳付出時間照顧她,替她打點手術費,表現出關懷。可惜,父母為手術費爭吵,妳感到被利用,亦破壞了你們彼此的感情。 這件「手術費事件」,將妳牽涉入父母之間的矛盾,包括金錢、信任和感情上的矛盾。妳原本解決了手術費,母親以「為妳爭取」為理據,最終產生非常劇烈的爭執。另外,母親沒有將金錢給妳,妳被牽涉入猶如與母親站同一陣線,傷害父親,亦並傷害了妳對她的信任。牽涉其中,妳好像「吸收」了父母的爭吵而感到困擾,甚至憤怒和無助;它亦會觸及妳內心固有的傷痛,使妳回想種種不快的經歷,導致情緒起伏。 妳可以避免支持任何一方,為他們作出承諾。他們當然希望得到妳支持,然而無論你選擇任何一方,對她們的關係亦沒大幫助。在大家稍為心平氣和的情況下,妳即管說出妳不想得失任何一方,亦不想隱瞞父母,傷害信任,所以不能承諾隱瞞已收了金錢。或者,妳請父親自己向母親查問詳情。 另外,妳要留意一些危機的出現,包括父母因打架或對妳的不滿,所造成的身心傷害。倘若你發覺父母的衝突頻密,開始失控,或者情形叫妳不知所措,你可向就近的社會福利署家庭服務中心求助。如果情況危急,不妨請警方協助。
長遠來說,你可支持父母彼此對話,鼓勵他們處理矛盾,甚至接受心理輔導。至於妳經常牽涉其中,同樣可考慮通過心理輔導,舒解矛盾,認識自己的價值。 願妳們早日渡過困難,家人相處時間更多,更好! 麥基恩醫生 (精神科專科醫生) 陳偉基先生 (心理輔導員)